企业等级: | 商盟会员 |
经营模式: | 生产加工 |
所在地区: | 河南 郑州 郑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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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书(简称化妆品卫生批件)
此项证明文件是根据我国1989年11月颁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中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对进口化妆品实施行政许可,凡是进入我国市场销售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必须接受我国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卫生批件)并经过商检部门检验合格后(《进出口化妆品中文标签审核证书》下文)方可通过我国的各个海关口岸进口,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工作由我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SFDA、国家药监局)相关科司负责。根据08年我国国家药监局公告进口化妆品许可受理由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负责,有关卫生行政许可的管理与批准事宜则有国家药监局新成立的食品许可司承担,对于进口化妆品技术审评工作则有原有国家药监局的食品审评中心承担,对于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的相关程序请参看本人其他文章。
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产品认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包括换证)、企业标准备案、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CC认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等的咨询服务。有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咨询师和的国家注册审核员以咨询组的方式负责咨询业务的实施,为顾客提供真诚、周到的咨询服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申请材料中,产品配方的申报要求是什么?
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申请材料里,产品配方申报要求严格。必须详细列出所有成分,包括含量、使用目的等,且需按添加量从多到少排序。对限用、准用物质,要明确标注其使用依据和使用量是否合规。配方中使用的原料应符合相关标准,提供原料来源证明。特殊化妆品配方,还需额外说明功效原理,确保配方真实、准确、合规,以保障产品质量与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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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统一印制,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数量和换(发)证的实际需要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申请领取。30日,自2017年7月1日起生产的化妆品必须使用标注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的新的包装标识。
为保证核发和换发许可证工作统一规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了《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和检查要点的要求进行审核,达到要求的方可发放生产许可证。年7月1日起生产的化妆品必须使用标注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的新的包装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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