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生产加工 |
所在地区: | 河南 郑州 郑州市 |
联系卖家: | 崔经理 女士 |
手机号码: | 18037302557 |
公司官网: | www.qs6666.com |
公司地址: | 郑州市南阳路与宋寨南街交叉口升龙汇金广场10号楼 |
生产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的,其生产车间的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空气洁净度应达到30万级要求,并提供空气净化系统竣工验收文件。
检测报告应当是由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1年内的报告。
许可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申请。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的监管作用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的颁发与监管,对保障化妆品市场秩序至关重要。监管部门通过定期检查、抽样检验等方式,确保持证企业严格遵守生产规范和质量标准。
对不法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维护消费者权益。同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制度也促进了企业间的良性竞争,推动了整个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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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应依法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一)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
(二)化妆品生产企业依法终止的;
(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被吊销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化妆品生产企业主动申请注销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