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生产加工 |
所在地区: | 河南 郑州 郑州市 |
联系卖家: | 崔经理 女士 |
手机号码: | 18037302557 |
公司官网: | www.qs6666.com |
公司地址: | 郑州市南阳路与宋寨南街交叉口升龙汇金广场10号楼 |
当食品行业要想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时,都应该符合哪些申请条件呢?下面就由【郑州林奥】带领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要选择符合要求的厂房(如周边无污染,厂房供电、供水、排水等);第二办理与生产经营范围一致的营业执照;第三厂房的布局与装修;第四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书;第五审查人员下厂审查,通过后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郑州林奥】公司对人员生产管理培训、食品检测员培训、企业产品营销等相关配套服务支持的综合服务机构。为各类企业提供的全程辅导、一条龙服务。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后续管理与维护
成功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后续管理维护不容小觑。
企业要持续保持获证时的生产条件,定期维护生产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影响产品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原料进货查验到成品出厂检验,每个环节都不能松懈。
同时,按规定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抽检工作。还要关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提前30个工作日申请延续,若企业生产条件、食品类别等发生变化,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保障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经营。
【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选择我们,可以为您的提供上好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服务,我们将会与您共同成长!
如果发现食品企业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就继续经营都会有哪些处罚呢?下面就由【郑州林奥】为大家详细解答。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
(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三)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
(四)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
(五)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六)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功能;
(七)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郑州林奥】自成立以来相继为省内外涉及食品及食品相关、化工、包装、轻工、电子等行业提供了咨询服务,全部获得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