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生产加工 |
所在地区: | 河南 郑州 郑州市 |
联系卖家: | 崔经理 女士 |
手机号码: | 18037302557 |
公司官网: | www.qs6666.com |
公司地址: | 郑州市南阳路与宋寨南街交叉口升龙汇金广场10号楼 |
发布时间:2020-05-05 08:07:00 作者:【郑州林奥】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事指南
对申请人提出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窗口在2个工作日内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审查组一般由二至四名人员组成,审查组成员的知识结构应搭配合理,审查组的组成人员原则上不应都为同一单位人员,不应都是企业所在地市、县的人员。
审查组人员应挂牌上岗,严禁不持证、不挂牌、证书超期的审查员到企业审查。根据需要,可以选派技术***参加现场核查工作,但技术***不作为审查组成员。审查员实行回避制度,企业对审查员提出回避要求且要求合理的,审查机构应予采纳。
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产品认证、QS生产许可证(包括换证)、企业标准备案、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CC认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等的咨询服务。有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咨询师和***的国家注册审核员以***咨询组的方式负责咨询业务的实施,为顾客提供真诚、周到的咨询服务。
局办公室协助完善网上审批系统,设定参与许可工作部门及人员权限,根据食品生产许可需求更新和维护相关数据库。
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两证合一”便民利民
针对超市、餐馆等不同的食品经营形式,如果要销售食品,需要两种许可证,分别是《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2015年10月1日起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配套规章,改革食品经营许可制度,从2015年12月1日起,广西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新证将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的许可证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证,实现“两证合一”。随着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不需要换发新证。在2015 年10 月1 日至11 月30 日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的过渡期间,食品经营者经审批领取的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在2015 年12 月30 日前,食品经营者持过渡期许可证申请换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许可不再进行现场核查。逾期不申请换证的作为无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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